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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public announcement

中共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6浏览次数:498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同年1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2019年11月28日集团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专题扩大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成立整改专班。12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任务分工。12月5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责任清单》,细化形成六大方面40项具体整改举措。整改过程中共约谈7人次,谈话23人次。各部门、子公司积极认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整改任务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做到紧盯问题不放过,清扫盲区不漏过,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有落实,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整改过程坚持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种业担当,筑牢发展之基。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班子合力不够强。

整改举措:一是2020年1月14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专题生活会,邀请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王鹏宇副组长参加,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示范,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已经解决的问题和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两部分,逐个问题对照检查。同时,就思想认识、政治意识、作风纪律、能力水平、廉政执纪五方面进行自我剖析。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等方面,进行一次自我总结、自我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强化各自责任担当。二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在2019年12月分别与班子成员吴杰、张国华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心交心,谈话采用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主要围绕对巡察整改的认识、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对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的安排以及对重点难点项目进展有什么意见建议等方面开展。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班子成员谈思想、谈党性、谈职责、谈问题,大家相互交心、增进理解、查找问题。三是经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研究讨论,设立由集团领导班子孙利祥、吴杰、张国华组成的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中层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提名,以及其他各职能委员会的提名。设立以董事长孙利祥任主任,集团副职领导吴杰、张国华任副主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落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设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为主任的审计委员会,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针对“经理层缺失”问题,种业集团现有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1名,2020年5月根据规定新任专职纪委书记1名,尚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副董事长)1名未到位。根据《关于组建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汇报》以及中共杭州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35号)“确定,领导总职数为5名,其中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名,总经理(兼党委委员、副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2名”的规定。种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提请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进一步完善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建设。

具体问题2:谋划企业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提出修改完善要求。二是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牵头,副总经理张国华召开经营办公会议专题讨论,对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6)内容进行“回头看”,完成2017-2019三年的工作进行经济运行分析总结,对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以来与企业实际发展现状不符的内容作了调整完善,对业务板块进行整合。三是副总经理张国华牵头谋划研究集团“十四五”规划(2021-2025),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形成“十四五”规划工作计划,成立规划发展专项小组,小组内分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按照时间安排在2020年内完成“十四五”规划,着眼转变思路,夯实战略布局,聚力提质增效。四是根据发展规划调整实际,完善集团内部资金运作,形成投资发展规划,未来重点投资种业创新发展,推进“北繁+南育+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夯实“种子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农资电子商务和大数据平台”等五大板块布局,提升产业发展动能。

具体问题3: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把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牵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国华具体落实,分别牵头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重要制度,明确党委会和董事会界线,集团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建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二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制定党委会会议议题征集操作办法,由党政办每周向部门、子公司征集《杭州种业集团党委会议题征集表》,经集团领导班子审签方可上会,强化审核把关,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畴。三是制定议事决策督办机制,由集团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落实情况,由综合管理部督促落实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落实情况,集团纪委把议事决策落实情况列为对部门、子公司的工作督查范围。

具体问题4:党委会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就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情况进行深刻检讨和反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表示要落实监督责任,兼任下属公司的执行董事的班子成员张国华表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和“末位表态”制度,督促利丰公司严格落实支部会议议题的征集审核,提高党支部、经营班子议事决策的严肃性。二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党委会议题征集制度,强化党委会议题事前酝酿和审核流程。主要负责人在会前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必要时听取相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意见建议,对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的事项,决不上会研究,提高党委会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三是集团纪委加强监督,纪委内设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加强集团党委会议事决策工作的监督。

二、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集团党委制定《杭州种业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同时对落实上级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二是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党委书记亲自审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提前报上级党委审核,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会前与班子成员充分沟通。班子成员要提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交主要负责人审阅。党政办要提前征求相关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反馈。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三是2020年1月14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专题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审定会议方案,带头撰写剖析材料,并审阅2名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带头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国华按照分管和岗位职责逐个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三、关于学习不深入、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具体问题2:学习计划流于形式。具体问题3: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在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学习不深入、不及时”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方向。二是集团编印《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巡察整改学习文件(制度)读本》,制定全年阶段性“补课”学习计划,对十九大以来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以及有关农业、种业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列出4大版块20项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研讨、抽查等形式,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党员、职工全员学习教育。三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党政办具体落实,修订完善《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学习调研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认真落实,健全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批评,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杭种集团党〔2019〕22号),明确集团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杭种集团党〔2019〕23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担任组长,强化领导。二是集团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子公司、党支部“大党建”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集团党委提出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委相关要求的意见,明确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定《统战工作计划》,明确集团党委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四是集团党委制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外职工联谊交友制度》,明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重要岗位、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党外职工,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定期对党外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五、关于人才引进、留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引才视野较窄。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在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就职工招聘工作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和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作自我检讨批评。二是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党政办负责,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员工公开招聘办法》,形成了用人部门申请、党委研究方案、公开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开展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录用和办理录用手续等8道程序,人才引进机制初步建立。三是集团党委立说立行,2019年底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及利丰公司共推出9个岗位,共有300多人参加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6个岗位组织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共新录用3名员工(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整个工作严格按新修订的员工招聘办法操作,反响较好。

具体问题2:执行“三定”方案和职工业绩考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党政办负责,对集团《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职工晋升调薪程序、岗位设置等工作,明确员工岗位职责。二是集团党委建立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和副总经理张国华任副组长,制订业绩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激励制度。三是建立年度业绩考核,从2019年度开始,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小组对部门和子公司开展年度业绩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部门、子公司绩效奖励;部门和子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合理分配资金。

具体问题3:执行集团《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对《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回顾评估,完善相关措施,加大实施力度。二是加快青年人才培养,深化“师傅带徒”机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集团中层职称以上业务骨干帮带培养2-3名青年员工,通过“科研+市场”两大锻炼平台,交任务压重担,帮带青年员工成长成才。三是集团出台员工进修办法,鼓励员工提升学历、职称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学习,给予适应补贴。四是借梯登高,集团实施“科企合作”计划,加快与浙江大学、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稻所、南京农业大学等大院名所合作,定向从全国知名农业院校引进专业人才,同时选送优秀员工到院校学习进修。继续建好院士工作站,发挥院士及其团队作用,帮带集团人才培养。

六、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具体问题2:执行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认真剖析。2020年1月14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集团成立以来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分别作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担当。二是教育员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对参与干部选拔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谈话,严肃指出工作上的问题,对加快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水平提出了要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同时,加强党政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事工作水平。四是出台人事办法。集团党委及时研究出台《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杭种集团党〔2019〕21号),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

具体问题3:下属企业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加强指导下属公司选人用人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约谈利丰党支部书记和主持工作副经理,严肃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程序;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党政办负责,对利丰公司进行干部人事、员工招聘程序、人事档案管理等业务培训。二是利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组织二级主管以上干部职工、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程序。三是修订完善《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厘清“三重一大”事项界线,纠正了以经理办公会议等形式代替党支部会议集体决策的错误做法。四是利丰党支部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杭利种党〔2020〕2号),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公司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报集团党委审批同意后进行”;“考察对象确定人选须向集团党委报备,必要时应当经集团党委审批后再进行”,规范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合理。

七、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责成利丰党支部和利丰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进一步健全利丰公司党支部会议、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厘清决策事项界线,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事前充分酝酿、事中民主决策、事后从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利丰公司修订完善《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共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指定专人分别负责党支部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征集、会议记录与决策执行监督。三是利丰公司成立风控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分析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管控措施,批准、纠正风险管理行为;下设生产与采购、产品销售风控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生产与采购、产品销售范围的供应(经销)商、合同文本、数量质量、价格等环节的风险评估与日常管控。四是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办法》(杭利种〔2020〕1号),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营销部应充分调研国内同类产品市场行情、分析产品竞争力、结合生产成本科学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政策,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策后执行”。五是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生产收购和采购管理办法》(杭利种〔2020〕1号),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农作物种子采购、生产收购和包装袋采购的方案“经采购风控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司风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具体问题2:党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责成利丰公司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并组织党员学习,规范党支部建设。二是集团党委建立基层党支部检查考核机制,通过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到人,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利丰支部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的方式进行,深入查找和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个别党委会会议纪要存在“一个会议两种版本”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牵头查阅历年党委会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经核实“一个会议两种版本”现象确有存在,吴杰已对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党委会记录、会议纪要审核把关制度,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起草党委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经相关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校核,党委分管副书记进行审核把关,最后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审阅、印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注重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

具体问题2:有些制度制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设立制度修订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任组长,2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办公室负责人,对集团制度进行全面梳理,2020年完成“废、改、立”工作,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二是集团党政办完成规章制度修订3则,分别为《杭州种业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杭州种业集团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作风和能效问责办法(试行)》,新制定规章制度4则,分别为《杭州种业集团领导干部学习调研制度》《杭州种业集团员工教育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杭州种业集团民主生活会制度》。利丰公司分别制定了《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生产收购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代拟稿制定了《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6项新的管理办法。修订了《中共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办法》《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种子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代拟稿修订《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农作物良种生产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制度,集团纪委把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列为每年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列为年度“大党建”考核内容,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超标准购买礼品。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牵头对超标准购买礼品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除巡察已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集团党委、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综合管理部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按照业务招待礼品赠送标准退回7850元超额部分。三是根据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对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约谈,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在利丰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当事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检讨。四是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严格区分业务、商务和其他公务接待,严禁违规超标准接待。明确业务招待200元/人、公务招待120元/人标准;商务招待仅限于企业负责人(含副职领导),500元/人标准;业务推广宣传和礼品赠送标准均不得超过300元/人次。该制度已于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具体问题2:违规赠送预付卡、礼品。

整改举措:一是集团纪委牵头对超标准购买礼品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除巡察已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集团党委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与经办人进行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已责成当事人按照业务招待礼品赠送标准退回13080元超额部分。三是组织修订完善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业务招待标准和赠送礼品标准,强调严格执行业务推广宣传和礼品赠送标准,杜绝违规超标购买礼品。

具体问题3:报销单据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约谈了优质农产品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经办人员,对不规范采购、报销支付行为和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原粮油项目组经办人员将2670元食品为海鲜礼盒赠送给业务对象,超过标准780元,已责成当事人退回;5000元茶叶数量为12.5斤(半斤装,25包),赠送内蒙古、五常合作基地等25人。二是组织修订完善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业务招待标准和礼品赠送标准,同时加强各部门对业务招待事项的事前审批管理,杜绝违规超标购买礼品。三是分管领导对财务报销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集团财务部门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与管理,杜绝报销单据不齐全、超标等问题。

十、关于制度制定与执行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同意,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孙利祥任组长,吴杰、张国华任副组长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集团综合管理部全面梳理集团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严格区分业务、商务和其他公务接待,避免违规超标准接待。三是删除业务接待审批表中不合规条款,增加商务接待审批表,明确商务接待权限,规范日常业务招待行为。

具体问题2: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同意,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孙利祥任组长,纪委书记吴杰、副总经理张国华任副组长的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基建项目监管。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集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制度执行工程项目操作规范,明确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具体审批流程,对涉及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等基建工程相关重大事项,必须经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集团党委同意后执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采购、合同履行、施工监理、项目审计、结算及资料归档等全程监管。三是集团党委建立工程项目督查制度,由集团纪委具体落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带队,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对集团在建九堡工程进行专项督查,约谈项目监理、跟踪审计和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员,督促施工进度,规范施工管理等工作。

具体问题3:仓储制度与实际执行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委员、利丰支部书记张国华约谈利丰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营销部分管经理、仓储部负责人,明确了以制度建设压实岗位风险管控责任。二是利丰公司修订完善《仓库管理办法》(杭利种〔2020〕1号),增加了盘点管理章节,第六章规定“每月盘点表由盘点人、仓储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抄送综合财务部核对;每半年盘点表经盘点人、仓储部负责人、监盘人签字确认,报分管经理审核后抄送综合财务部核对;盘点时发生盘盈或盘亏等情况的,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报分管经理审批,有重大出入的,须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处置”;增加了第八章第三十一条“外协仓库出入库在仓储质检部指导下,执行公司出入库制度,实行每月库存动态书面报送、核实和文档存档工作”的规定。三是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办法》,优化规范销售流程和行为,实行发货单限额审核制度,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销售人员如实依照客户需求,以销售发货单提交仓储质检部销售发货。转账销售发货单实行限额审批制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人员为销售发货单书面签收确认和货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严格遵守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做到经销商往来账务准确、清晰”。四是强化合同管理,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对外发生超过10000元(含)以上的生产经营采购(收购)业务,20000元(含)以上的生产经营销售业务,5000元(含)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涉及公司基础服务、安全服务的活动必须要签订合同,以明确权利和义务”。五是利丰公司成立公司ERP管理系统推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杭利种〔2019〕8号),完善企业ERP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系统操作流程和监督。六是集团党委纪委把仓库管理列为风险管控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监管和督促整改。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纪检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经2020年1月20日第1次党委会研究,集团专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1名,同时发挥集团兼职纪委委员作用,加强集团纪检力量。同时,要求利丰公司在2020年2月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在支部委员会中选配1名纪检委员,加强利丰公司纪检监察力量。

具体问题2: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开始,集团党委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形成专题的会议记录和纪要。二是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结合工作分工,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具体化,形成“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同时结合党建责任考核、执纪监督、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一年一单”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三是集团纪委规范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工作,每年根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一人一书”,使责任书更加精准,防止出现内容雷同现象。四是集团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对具体负责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具体问题3: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杭州利丰种子公司员工丁某的处理,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带队,专门到江干公安分局和相关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彻查其违法及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因丁某于2019年1月离职,其党员组织关系也已转出,根据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意见,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按照案件管理相关规定,2020年1月21日集团纪委将案件线索移交市纪委市监委案管室,由上级纪检机关协调处理。二是对员工何某的处理,依据集团员工管理有关规定,集团于2020年1月解除其劳动合同,立即办理了离职手续。

十二、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执纪问责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2日邀请公司法务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何加良律师座谈,通过咨询公司法务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何加良律师,探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可能,何律师建议协商解决较妥,若协商不成,保留诉诸司法途径的权利。二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国华牵头,1月2日当日携何加良律师一同约谈上海春卉温室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蒋某,责成其对相关账目进行核对,目前已完成项目清算。

具体问题2:廉政谈话制度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集团纪委对2018年2月份新提拔的电商部副经理,利丰种子公司副经理未进行廉政谈话。2020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找班子成员,种科院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利丰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进行谈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对党政办主持工作副主任、电商部经理、副经理、优质农产品部副经理、种科院副经理进行谈话;副总经理张国华对农化部经理、综合管理部主持工作副经理、优质农产品部经理、利丰公司副经理进行谈话。二是集团党委加强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集团纪委负责监督落实,督促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是集团纪委负责,每年对部门、下属子公司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必要时追究负责人责任。

十三、关于风险管控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风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党委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风险管理控制委员会,加强投资监管,防范投资风险。二是依据已参股企业实际经营运作情况,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投资管理办法》,增加对外投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控相应条款,加强投资监管,该制度已于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三是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加强对外投资风险整体管控,财务部门定期对参股公司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及时提出建议;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集团党委和董事会,防范投资风险。

具体问题2:种子价格询价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委员、利丰党支部书记、利丰公司执行董事张国华约谈利丰公司经理班子成员,查摆生产经营定价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强调突出制度管控、监督执行,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二是经利丰党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利丰公司成立由经理班子、党支部纪检委员、公司财务与业务负责人组成的风控工作领导小组(杭利种〔2019〕11号),负责审定、分析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管控措施,批准、纠正风险管理行为;下设由经理班子成员负责的生产与采购、产品销售风控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生产与采购、产品销售范围的供应(经销)商、合同文本、数量质量、价格等环节的风险评估与日常管控。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生产收购、采购、销售各环节操作流程,使业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办法》,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营销部应充分调研国内同类产品市场行情、分析产品竞争力、结合生产成本科学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政策,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策后执行。执行返利政策产品、特殊产品或特殊原因经销商的结算价格,由营销部提出理由,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制定《杭州利丰种子有限公司生产收购和采购管理办法》,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分别规定了农作物种子采购、生产收购和包装袋采购的方案“经采购风控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司风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具体问题3: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注销手续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市编办联系,要求和国土、规划、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待完成九堡项目主体建设及相关房产产权变更确权后进行注销。二是房产过户办理情况:杭海路900号产权登记经与市土管局产权交易中心沟通,建议待九堡在建工程首次确权后一并办理;转塘直街8号产权登记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解决;岳营巷房产经与下城城投开发公司沟通,该地块系下城草庵等三村连片改造安置地块项目,项目还没有完成,开发商该地块的“大证”尚未办出,待条件具备会及时通知办理产权证。

由于良种注销及6处房产权属变更需和发改、国土、规划、人事等多部门沟通,必要时还需要市政府进行统筹协调。

十四、关于战略合作银行遴选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对战略合作银行遴选依据企业实际,综合考虑国有四大行党费存放、业务开展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该办法已于集团党委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二是启动新一轮战略合作银行遴选工作,制定杭种集团第二轮战略合作银行遴选工作计划,选聘工作从2020年2月1日开始至2020年3月30日结束。

十五、关于房产出租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部分房产招租未经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党委2020年第1次会议同意,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孙利祥任组长,纪委书记吴杰、副总经理张国华任副组长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房产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加强房产管理,结合市国资委对出租房产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房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三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约谈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对相关情况加以说明,并对凯旋路129-131号和转塘直街8号其中一处房产协议招租未经集体决策情况进行调查,无发现违纪情况。

具体问题2:房产出租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目前房产出租转租情况逐步进行清理,改变转租较为普遍现象,分管领导约谈汪某、梁某、邵某、吴某等承租户。二是对集团职工吴某进行谈话,停止其出租行为,取消后续招租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三是根据企业实际,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合规修改《房屋租赁合同》。

十六、关于招投标工作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任由招标代理行使建设单位权利。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基建项目领导小组,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工程项目操作规范,明确管理职责和人员分工,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对1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必须经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执行,防范风险。二是成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10万元(含)以上基建项目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1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按《采购管理办法》,通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等零星采购办法执行。三是由集团纪检室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采购监管,项目采购必须集团纪委备案。

具体问题2:招标代理存在转包现象。具体问题3:招标代理与施工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集团党委要求,集团纪委对科创园1#、2#仓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检查,查实该项目通过瓶窑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种科院与招标代理和施工单位无利益输送,但种科院未对代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进行事前调查,工作不细不实。二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杰约谈种科院副经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书面检查。三是集团加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副总经理张国华牵头,规范工程项目操作,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对项目的合同签订、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加强管理,明确要求对涉及工程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执行。四是成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集团纪委牵头,监督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十七、关于合同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审批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要求按制度执行工程项目操作规范,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具体审批流程,对涉及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合同审批等基建工程相关重大事项,必须经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集团党委同意后执行,防范风险。三是集团党委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所涉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违纪情况。

具体问题2: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举措:一是成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结算、盖章、台账、归档等环节全程管理,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明确要求分管领导签字把关,落实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规范工程项目具体操作流程,明确人员分工,对涉及基建工程相关重大事项,必须经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集团党委同意后执行。三是集团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纪委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基建项目制度执行、合同履行、招投标管理等进行全程监管,做到有序可控,防范风险。

十八、关于食堂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责任主体不清。具体问题2:费用结算管理不严。具体问题3:客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集团与杭州市种子服务总站食堂合办关系,强化责任主体,制定《食堂管理办法》。二是与种子总站和餐饮服务公司签订三方管理协议,约定食堂费用分摊;三是在《食堂管理办法》中明确加强客饭管理,实行凭券就餐,费用凭券结算。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都为零。集团党委认为,本次巡察不仅是一次全面深度的政治体检,更为集团下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集团和下属子公司共制定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20项,通过立行立改,在集团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有力促进了清廉种业建设。

下一步,种业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注重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种业施工队,加快清廉种业建设,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部分整改的问题,做到紧盯不放,确保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修订集团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经常对照检查,纠正不足。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态势,把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进一步深化督查,始终把党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杭州市种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杭州种业集团